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官网 欢迎您!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重泰案例

当前位置:重泰律师首页 > 常见问题

建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编辑: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金额60-80万左右。

  因工死亡待遇包括: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10%

建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4)交通费等。

  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附:工伤死亡赔偿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死亡赔偿条例内容如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上一篇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20楼2003号 *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www.scztlaw.com *备案号:蜀ICP备16025043号-1
公交:501路,503路,504路,509路 及其他路线 天府大道中段中站 下车即到 * 地铁:一号线世纪城站 B口出 *查看百度地图
四川重泰律师事务所-专业成都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13688385509